女人还记得,最早听到这话,还是上幼儿园的时候。
那时候园长对着他们一帮小孩子说…
宝贝们,肚子饿的话要跟老师说哦,厨房里已经做好饭菜了,肚子饿随时可以开饭哦。
那时候自己都会捧着一个不锈钢碗,手拿不锈钢勺子,冲到队伍前方排在第一个打饭。
现在…
这大爷居然把这种事情,当做食堂开饭一样。
啊——
他怎么说得出来啊?
男人一直呵笑着,继续与她探讨着这种有颜色的话题。
“老婆,你今年都四十了,正式步入如虎的年纪了,老公得好好顾着你的感受。
万一冷落了你,满足不了你,让你去找别的男人就完了。”
“我呸,蔡思明,被人戳脊梁骨的事情,我可做不出来。”女人忍不住啐了他一口。
过后又不解气。
觉得自己人格受到严重侮辱,圈住男人脖子,抬起半个身子朝他下嘴唇狠狠咬了下去。
直到耳朵里传来「嘶」的声音,才松开嘴唇。
“呵呵呵。”对方没有一点怒意,反而有点丧心病狂的开心。
黑眸盯着女人看了一会,随后轻贴她额头,调侃句,“这暴脾气,还跟小时候一样。”
抱着女人调换了个位置,“来,朝老公肩膀上咬,把记号做深一点,太浅了你自己看不到。”
潘宋沁趴在他身上,半抬头面红耳赤的瞪着他,随后嗔怒一句,“神经。”
咬着唇脸颊轻贴他胸膛,“你放心吧,会认出你的,即使没有记号,也会记住你身上味道。”
大手把她往上托了托,蔡思明不怀好意的笑着,“那可不一定哦。
潘宋沁就你这种蠢脑子还有做贼的眼睛,不多做记号,你是记不住的。”
身上的小人,攥紧了拳头。
啊——
这货存心的吧?
说自己蠢就算了…
居然还说自己眼睛是贼眼?
明明眼睛大得布灵布灵的。
想到这货以前也说过自己是小偷转世的话。
小手拍到胸膛上,满脸怒意的朝那肩颈处狠狠咬上一口。
直到牙印上出现红血丝,这才收回嘴。
男人依旧没有一点怒气,只是有那么瞬间,眉头轻皱一下。
咧着嘴角,捧住女人小脸询问道,“解气啦?”
见女人认真的点着头,舔舔唇坏笑着,“好,现在换老公做记号了。”
在对方懵逼的表情中,再次翻转将她压在身下,“老公也得学你,在你身上做个自己特有的记号。”
俯下身,嘴唇对着女人肩颈处,不轻不重的啃了一下。
回回身,看着印记觉得不够深,太浅,又重新俯下身再次重啃了一下。
这种疯癫的行为,在女人看来还真的是狗咬狗一嘴毛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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