豺,光看这个字可能很多人都会觉得陌生,但跟其他字组合在一起,豺狼虎豹,就能瞬间认识。
豺,属犬科、豺属,大小似犬而小于狼,喜群居,擅于追逐围猎,捕食鹿、山羊、野猪等体型较大的蹄类动物。
它们还有个更为人熟知的攻击特点——喜欢掏猎物的肛门,又被后世网友戏称为肛肠科大夫。
豺群在捕食时,一旦锁定一只猎物,就会展开接力式的追逐。
一旦追上,就有一只豺在前咬住猎物的鼻子或攻击眼部,其他的豺就会亮出利齿撕咬猎物的体侧、腹部、以及用爪子掏肛。
这只鹿因其头上有角不好攻击,所以受到的伤害多集中于体侧与臀部,也是最先腐烂的位置,恰好能对应。
桑榆提起的一颗心终于能够安稳落回原位:“这是豺狗干的,看来咱们虚惊一场。”
“豺狗?蜂目豺声的那个豺?”桑兴嘉瞬间便想起这个词。
“对,它们一般不会主动攻击人类,而且会通过咆哮、龇牙等动作示威,及时退出它们的领地就没什么危险。”
桑榆轻轻点头,又给二人科普了一下豺的生活习性。
其实仔细想想,将豺称为豺狗,不仅仅是体型外貌特征相似,更因为它们的攻击行为和领地意识也极为相似。
桑永景听她说了一堆之后,莫名冒出来一句:“那是不是说,以后我们还能继续来摸田螺?”
完全没想到他的关注点是这个,桑榆被问得噎了一下,默默点头:“……对,不过还是要多注意安全,这里毕竟是山中。”
得了她的准话,桑永景当即就拿过专门背过来的竹筐,往水里聚集在一起的田螺捞去。
那句话怎么说的——来都来了,怎么能空手而归。
其实昨日一开始的时候,桑永景甚至还试图把鹿给带回去一部分,毕竟鹿肉可是金贵的好东西。
虽然大部分肉都开始腐烂,但下面的,总有没被啃咬过的地方还存在好肉。
不过经过一番尝试之后,没带刀的二人实在搞不下来,这才放弃。
桑兴嘉恰好想起这事,又知道桑榆带着菜刀,便开口准备让她割点鹿肉回去。
“小妹,咱们割点鹿肉回去吃吧,我看还有些好好的,没被破坏呢。”
闻言桑榆吃惊的瞪大双眼:“你想吃腐肉?”
要知道,饶是见惯了各类动物血肉的她,也在强忍着呕吐的欲望去检查这具腐烂的鹿尸。
而现在她这位弱不禁风的文弱大哥,居然要割点腐肉回去吃?汉尼拔都没这个能耐。
“不是,我看下面不是还有些完整的肉吗?不能吃吗?”
桑兴嘉一指鹿腹内的肉,那里从外表上看,比外面的肉要好看不少。
原来不是爱吃而是不知道不能吃,桑榆松了口气。
“……不能吃,腐烂的动物尸体内部会滋生出细菌,呃,病菌。哪怕是看起来完好无损的地方,吃下以后也会生病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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