题记:他精心装扮,她也不会在意,却还是每天做着这些无意义的事。
陬月,南城,盛世华府,烟轻居
客厅里,南烟依旧专注地做绒花。
林野静静地坐在她对面,看着她戴着耳机,一边开会,一边游刃有余地搓绒条,满眼都是欣赏与痴迷。
她手下的绒花部件似有了灵气,服服帖帖地在她手里逐渐成形。
不多时,一朵用蚕丝制作的绒花悄然诞生,会议也随之结束。
见她忙完,他又开始逗她说话,不再装可怜。
有时候,南烟在想,我这里是茶馆吗?每天来打卡。
林野无论多忙多晚,都会来找南烟。
一天至少来找她一次,一来就说个没完。
两个人待在一起,除了吵架,就是林野的自言自语。
她的生活变得平淡,没有丝毫波澜,唯一的变数便是林野。
他每天都会说一些疯话,各种各样地求她说话,方式多样,层出不穷。
但她依旧开心,因为明轻每天都会来给她送饭,陪她吃吃饭、说说话。
哪怕他不说话,她也觉得开心。
次日清晨,南烟刚吃过早饭,正在小区里遛弯。
远远地看到林野过来,她立马转身就走。
“阿烟,”林野笑嘻嘻地大喊:“我可是你老公,你用不着见我就走。”
“只要你不怕电棍,”南烟依旧冰冷,恨不得他即刻消失:“你就过来。”
说着,她将电棍抵在身前,一副“你过来我就电你”的架势。
林野却不管不顾,径直走向她。
南烟陡然慌神,她着实没有想到,他真的会靠近她,一电棍就给他干在地上。
南烟稍微靠近一些,低头弯腰,端详着林野的情况。
她不过是才开半格,他不可能有什么问题,可他为何还在抽搐。
这是南烟第一次仔细看林野的长相。
无疑,他长得好看,是那种妖冶魅惑、难辨雌雄的长相。
他的好看是客观的,是不容忽视的,是不喜欢他这样长相的人,也觉得他好看。
但一想到他的所作所为,她就觉得厌恶。
仿佛他变成一滩脓水,臭得浑身都刺挠。
连他身上的浅绿色休闲毛绒套装也变成绿毛怪,像厨房里霉的抹布,散着恶臭。
林野不知道什么疯,他的衣服和明轻穿过的衣服相似,几乎一模一样。
他的身形和明轻相似,很多人只看到背影,又看到南烟,就以为他是明轻。
林野第一次在南烟脸上看到表情,那是担心。
一想到她担心自己,他就高兴得要飞起。
林野还想要靠近她,却又怕吓得她,便没有上前。
“阿烟,”林野欣喜万分,语气雀跃:“你果真是善良,你该很恨我,怎么还关心起敌人的死活?”
林野那副小人得志的样子,让南烟直犯恶心。
她没有理他,转身坐上了电梯。
南烟打开门,并没有关门。
并非她不想,而是林野会大吵大闹。
她怕会吵到邻居,更怕明轻知道会担心。
“我就说,”林野一脸得意,整个人被欢喜包围:“你已经习惯我的存在,现在都会给我留门。”
南烟不知道林野到底在什么疯。
明明他能够轻易知道家门的密码,他整日要她来开门。
明轻也是按门铃,只是为了避嫌。
然而,南烟可不会认为林野是尊重她,她只会觉得他在疯。
“阿烟,”林野见她又恢复了冷冰冰的模样,出言激她:“你会不会无聊?明轻整天来给我帮忙,我倒是余出很多时间,都可以来陪你。”
南烟听到这话,无语中后悔刚才没有直接将电棍开到最大,直接把他送走,冷笑一声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