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谓的抖抖布就是后世的化纤。
很多年代文里面叫“的确良”。
料子摸着滑滑的,也不容易皱。
这个年代抖抖布是好东西,是最时髦的东西,一条抖抖布做的连衣裙,少说也要十几块。别小看这十几块,因为人均工资只有几十块。
谁要是有一条抖抖布做的布拉吉,那就是街上最靓的仔。
可夏可晴在后世可是见过不少好东西的。
区区化纤,完全不放在眼里,这种料子光是架子好看,穿着其实不舒服,也不吸汗。
秋冬的衣服就更少了。
夏可晴费了好大劲,才勉强搭配了一套。
天蓝色的毛衣,千鸟格的毛呢长裙。
幸好这个时候还不冷,要不然还真找不到一件能搭的外套。
可把夏可晴愁坏了。
她穿好了衣服就开始打理头发。
原主留的是中长发,她的头发天生有一点卷,发质细软,又黑又浓密,她把一部分头发挑出来,用发绳固定在后面,露出饱满白皙的额头,整个脸型也清晰起来。
沈霁川是一个很有耐心的男人。
他十多岁就从了军,甚至还是家里求了村里虚报了年龄才上的,所以他是在军营里长大的。军营里每天训练,吃的用的都比普通农家好太多了,也极大程度磨炼了他的性子。
镶金大粗腿
毫不夸张地说,沈霁川在部队,有时候出紧急任务,几秒钟换衣服把自己收拾好都是常有的事情。
真不是他没耐心。
而是这姑娘速度太慢了。
一会儿得找机会跟她说说。
沈霁川是团级干部,手下管着营长,连长,排长,班长。
作为干部,训诫属下是常有的事情。
他下意识把夏可晴也当做属下来看待。
毕竟军属也属于军队的一部分,得做好表率。
不过转念一想,她生得这么娇小,他每个月给她二十块钱够不够?该不会是饿坏了在楼上晕倒了吧?
沈霁川皱着眉头脑补的时候,夏可晴下来了。
她小跑着过来,脸上红扑扑的,像一阵风。
沈霁川甚至产生了错觉,好像下一刻她就会扑到他怀里来。
她穿着蓝色毛衣,千鸟格的呢子裙,腰肢纤细,明媚动人,他撇开眼,转移话题,“走吧。”
夏可晴看出来了。
男主看上去像个冷酷的型男,可她分明看见他的耳根都红了。
是了,这个年代的人大多保守,男主有点纯。
夏可晴抿着嘴唇,笑着挽上他的胳膊。
沈霁川的胳膊瞬间又僵了。
夏可晴故意逗他,“沈大哥,我是不是太重了?”
话题过于跳跃,沈霁川一时之间没反应过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