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不是回家去了吗?”
王挽珍性格爽朗,“我听人说现在大城市机会多,以前没出来过就算了,既然过来见过世面了,我不得努力一点,给我娃多攒点钱,将来给他娶个好媳妇!”
夏可晴是真佩服王挽珍这份心态。
女性天生感性,非常容易沉溺在感情中无法自拔。
这也是绝大多数女性的弱点。
但王挽珍让夏可晴刮目相看。
她能跑省城来找陈家签断亲书,就不是一般女人能做出来的,这得是非常有主见和魄力才行。
毕竟这个年代大多数人都没出过远门,再往前十年,出门都是要介绍信的,要不然寸步难行。王挽珍能做出“出门寻夫”的决定就已经非常难得了。
更何况是找到人之后发现对方不可能与她再续夫妻缘分,就毅然决定放弃,并找到对方家人签下这份断亲书。
“走,正好一起去吃饭,我请客!”
王挽珍身上照例背着很多东西,夏可晴看了一眼,“如果不介意的话,先把东西放我店里吧。”
王挽珍不由瞪大眼,“这是你的店啊?”
她的眼神是丝毫不掩饰的羡慕赞叹的光芒。
夏可晴不是没被人用这种眼神看过。
但王挽珍不一样,她是典型的勤劳淳朴的农村女人,她的夸奖带着某种特别的力量,反正听得人心里十分舒坦。
“对啊,我的店。”
夏可晴重复了一句。
王挽珍的眼睛更亮,“妹子,你真是太厉害了!你那么年轻,还在念大学,本来就比我们这些没见识的农村女人更有出息,你还开了店啊!”
夏可晴被她夸得有些脸红。
“挽珍姐,千万不要这么说,我觉得你才厉害呢!”
王挽珍摆了摆手,两人一起进了店铺。
铺子还差一点就装修完了,所以今天没有工人。
店面的后面有后院,夏可晴留了一间试衣间,一间休息室,还有一间裁缝间,用来满足自己diy的需求。
试衣间是不带锁的,但休息室和裁缝间是有锁的,王挽珍的行李完全可以放在休息室里。
夏可晴锁了门,王挽珍才说:“我厉害什么呀?我就是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大老粗!”
夏可晴“噗嗤”笑了。
仔细看,王挽珍的长相其实不丑,浓眉大眼的,就是不加修饰,肤色黝黑,两颊上还带着两块高原红。
跟城里愿意花时间精力和金钱装扮自己的女人比起来,这样的女人无疑是粗糙的,是“土”,是丑的。
但夏可晴觉得她一点都不丑。
比许茵这种恋爱脑强多了。
她很想说,姐妹,你的苦难都过了,以后会越来越好的。
但交情还浅,点到为止。
两人一起去了国营饭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