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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章(第2页)

怪不得爱财如痴如狂,原来是刻入骨髓的本性。

见唐景明坦言得如此详细,邓黎明也担心沈琰想再找补完整,于是他快速夹了几片清炒胡萝卜放进了沈琰碗里:“兔老大请笑纳。”

——

莫名其妙得了个兔老大头衔,沈琰掀起眼皮看了眼邓黎明,随后坦然地夹起胡萝卜塞进了嘴里。真当人傻吗,比起真心换真心,当然是小命更重要。

一顿晚饭吃得心惊胆战,陆昭大厨做的饭反倒有些食不知味了。

索性两个人的个人信息也算是做到了一换一,有得也有失。

结束晚饭,沈琰拉上陆昭去了后院,说要教陆昭藏耳朵、藏尾巴,最后连首席大弟子都明确表示自己已经掌握了这门技艺了,沈琰也还要留着学生继续学。

见陆昭真的能对米黄色的狗耳朵和蓬松的大尾巴收放自如后,沈琰又热心地说教陆昭练练拳击……

虽说陆昭明确表示过想要变强,但他也确实没想过沈琰能上心到这种程度。

一直训练到前院的唐景明来跟两人道晚安,沈琰都还想拉着陆昭继续练,跑着躲过沈琰飞踢过来的一脚,陆昭狠心拆穿:“你是不是不敢面对邓黎明才来折磨我啊?”

笑着送走唐景明,沈琰默不做声地走近陆昭,站定后就抬脚给了陆昭膝盖弯一脚,在陆昭重心不稳要行一个大礼的时候,沈琰又赶快扶住眯着眼笑说:“拜师礼,我收下了。”

真有苦说不出·无辜陆昭欲哭无泪,他甩开沈琰拉着自己的手,双手提高手肘,一路气鼓鼓地回了前厅。

于是,无事可做的沈琰开始蹲在大门口吹风,仲夏余温的风吹得沈琰一身的汗水也快要干透。

沈琰承认,自己好像是有点不想看见邓黎明,情绪来得莫名其妙,像是有点惧怕对方。

硬着头皮推门去拿换洗衣物,沈琰发现了不同,位于房间正中心的唯一一盏昏黄色的大灯已经被拉灯熄灭,以往就算沈琰进门得再晚、邓黎明睡得再早,灯都会亮着。

借着兔子在黑夜与白日无差别的视线,沈琰发现床上的人这次是侧躺面向墙壁的,以往还平趟能看到正脸,现在是连正脸都不想留给沈琰看了。

察觉情绪的兔耳悄然冒出,随后就无力地低垂到后脑勺,沈琰慢吞吞地走到墙边柜子边,打开柜子拿出衣服转身出了客卧。

——

一声撞门声加轻微的倒吸声打断了床上正在思考的邓黎明,接着门轻声关上后,一声暴力地踹铁壶出气反倒痛得嗷嗷叫的两声又给邓黎明听笑了,后面就是淅淅沥沥的水声和热水器的运作声。

洗浴间就在这件客房的隔壁,所以每次早睡的邓黎明都能一清二楚地听到隔壁的动静。

甚至通过几天的观察,邓黎明已经摸清了某只兔子的习惯,排在最后一个去洗澡、习惯在睡前才去洗澡的沈琰,洗澡时间大概在22~30分钟区间内,喜欢水流哗哗开满整个洗浴时间,钟爱置物架上三种沐浴乳中的玫瑰花香味,也喜欢洗完就处理掉需要手洗的衣物……

隔壁的水声还没停,邓黎明被吵得睡不着,翻身平趟在床上脑子走马灯似地倒带回顾。

小村庄远离城镇,人人持枪法律意识淡薄、家家对教育都冷漠不重视,自给自足、自力更生,所以与外界产生联系以及交流的通讯设备也不是必需品,仅能收听几个频道的破铜烂铁也没有维修的必要,邓黎明甚至有理由怀疑整个村庄的人都是黑户。

同时为分散的村庄应运而生的集市,售卖的东西也大多是农具、自制土枪、新奇玩意等不能靠自己生产出来的东西,最让邓黎明惊讶的是大家最常见的交易方式居然不是钱币,而是以物易物。

邓黎明清楚记得,听到早起的陆山夫妇商量赶集需要置办的东西时,自己就毫不犹豫地起床表明也要跟着去。

甚至现在也清楚记得,赶集那天先是乘人力船耗时3小时左右,再才是换乘三个轮的燃油机轰鸣着跑了2小时,接着再是买纸票换了趟大巴坐了1小时,最后才是到了一块位居山脚、四周被群山环保的小集市。

彼时的邓黎明也分不清自己是走出一座山,还是走出一山又进一山,于是邓黎明想通过集市回到申城的计划也宣告失败。

转而他将希望寄托到能联系上同事。

看到唯一向外的交流方式是写信时,邓黎明虽然嫌弃加无语,但也老实写了一封目的地是申城彩衣镇万顺街道办事处,目的地是顾家还没干预邓黎明生活时,他勤勤恳恳在岗2年的岗位。

随后,经过专业训练、拥有持枪许可证的警署·邓黎明决定也要搞一把东西防身。

在集市游荡一个下午,邓黎明遇上了一位在店家闹事的顾客,在彩衣镇做惯了民事调节爱看热闹的他,在这里也毫不犹豫地扎进了人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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