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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70(第10页)

反正就是他定位准确,决然不提这沙拉都是汉堡套餐捎带着一起卖出去的。

夜渐渐深了。在沙滩边溜达的人少了许多,但遛狗的主人家终于出动。尤其是大狗,基本都得11点往后,路上没多少人,他们开始出发。

就刚刚这一会儿,就好几个大狗从他们身边经过。

闻明眼睛跟着狗一起转,恨不得现在就跟着它们一块儿出去玩一玩。

郑晖也发现了那群小可爱,主动揽下其他活,“小明,你要不要去休息,这里剩下的活儿我一个人可以的。”还没等闻明回答,一只阿拉斯加就扭着大屁股蹭了过来。

它也不认生,直接一屁股就坐在了闻明脚面上。

软软的毛在闻明眼前飘哇飘,一看就是爱干净又懂礼貌的宝宝。闻明心软得一塌糊涂,立刻开始翻剩下的材料,“宝宝,今天店里剩下的肉不多了,你是想要吃牛肉还是鸡肉?”

这样的乖宝宝无论吃什么都是可以的。

闻明一通好找,翻出了没用完的三文鱼渣渣,蹲下仔细问,“宝宝,这种鱼鱼喜欢吃吗?”没等闻明再问他主人,阿拉斯加已经一口把鱼肉都吞到肚子里。

耳边是阿拉斯加主人的质问,“傻冬瓜,你认识人家吗你就吃,也不怕人家直接把你拐卖了!”

阿拉斯加眼神里满满都是信任,嘴角还挂着一块没吃完的鱼,敦实的大屁股现在恨不得直接坐在闻明腿上——不管人怎么认为,汪觉得他绝对是个好人。

这小可爱的模样一下子就融化了闻明的心。他实在没忍住摸了一把大屁股,嗓子夹得不像话,“谢谢宝贝信任,谢谢宝贝愿意和我做朋友。”

冬瓜主人已经习惯自己家狗在外的万人迷地位,拍着它屁股就让狗子起来,“行了行了,看到别人摊位上有肉就过来骗吃骗喝,摸摸你自己小肚子,都快碰到地了。”

“嗷呜——”冬瓜抗议了两句。

汪才不是胖,汪就是毛厚一点而已。主人老是说汪,主人坏。

要不是现在外头,冬瓜高低都得和自己主人家吵一架,看看谁才有道理。小狗的事情怎么能说胖呢?只是它的可爱有些太超过了。这种让汪不高兴的事就少说。

毛茸茸的爪子直接按住主人的嘴巴,主打就是一个霸道。

这个话,汪不爱听,麻烦现在立刻收回去。

他主人一个后仰,躲开了小狗的汗脚攻击,“噫——冬瓜!你知道你是汗脚吗?出汗了滂臭!”

哪怕他再爱狗,这嗅觉还没进化掉,一爪子过来都是臭汗味,谁受得了啊。

每当这种时候,他就得骗骗小狗了,“你要是继续这样下去,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把你偷偷领到小树林里卖掉,让你从此去当流浪狗。”

哼——

冬瓜一扭头,大屁股直接给主人拱了个屁股蹲。男人不一定有人要,汪一定有人要。不行汪就去找奶奶告状!

第69章捡个人类捡到的人就是汪的。

臭屁小狗尾巴翘地高高的,一看就是被家里人细心呵护的全家宠,根本不害怕主人现在说的两句要把它扔掉的话。汪可是全家的大宝贝,怎么可能舍得,主人也就是在口是心非而已。

他超爱的。

想到这,小狗还特意用脑袋去撞他肚子。一百来斤的敦实身材直接把人撞到地上,它还有些不满意,后退两步还想要再来一次——人,来玩啊。和汪一起玩摔跤。

汪超擅长的。

小狗没怎么样,人是真的怕了。这么大只的敦实小狗威力非比寻常,就这么来一下,他半条命都要没了。完全就是生命不可承受之重。

主人从地上连滚带爬起来,恨不得现在就溜走,“行了行了,我怕了你了。我认输。我不可能把你扔掉,都是骗小狗的假话,行了吗?”

十来斤的小狗撒娇叫有趣,一百斤的大狗撒娇真的会要你半条命。再让它这样弄下去,狗没事,人多半要进医院。这完全是先天体型上的差距。

就他这个弱鸡,实在和冬瓜玩不了抱抱游戏。要是冬瓜生气,大屁股一撅,说不准还能直接把他拽到草丛里。扛不住,实在扛不住。

他还能怎么办,只能把它当成手心里的宝贝,小心翼翼地哄着呗,“好了,宝贝冬瓜,大家都知道你很乖。乖乖小狗是不是要和主人乖乖出门?走,我们接着去散步,散一会儿就回去休息了,外面那么热是不是……”

别人都穿短袖,冬瓜还是三层夹棉,要是一个不小心把狗热着了,它中暑可不是一瓶二十块藿香正气丸就能解决。怎么都得输液一个月,在家躺很久又要和他杠上。

千错万错就在于他不应该养狗,为什么要养这么一只狗呢,还是养一只自己都控制不住的大狗。你看看人家那小狗多好,直接抱在怀里亲香。是你去哪儿,狗去哪儿。

现在他是彻底没有丝毫选择权,只能任由冬瓜带着他到处溜达。

冬瓜的耐心也最多五分钟,它猛地起身,好像看到不远处新的乐趣,也不管主人家和闻明聊天有没有聊完,立刻迈腿朝那边走去。主人被硬生生拽着走,“等一下,等一下,走慢点,晚上不要跑那么快!”

如果他有罪,就直接惩罚他。而不是让他拥有冬瓜这个难缠的小东西,罚又不舍得罚,犟又犟不过,每天都是甜蜜的折磨。啊,要说甘之如饴还是欠点的。

小可爱迈着大屁股渐渐远去。闻明目光直勾勾地看着,仿佛那边就是他梦中情人一般,如此向往又眷恋。郑晖下意识问了一句,“那咱回去也养一个?家里地方大,有地方让它跑跑。”

大不了就放在仓库里头,总能找到个让它能舒展身体的地方。

但闻明看了他一眼,眼里明晃晃是不赞同,“这种吗?算了吧。毛这么厚,打理起来很麻烦的,而且这种狗在野外生存能力也一般,对人类太友好了,看门不行的。”

他要是想养狗,去乡下抱个大黄的崽子不行吗?保准听话又乖巧,一点多余的麻烦都不会有。大黄的崽子哪里会跟他犟着不肯走,也不需要溜。它们自个人能照顾好自个人,只要管饭就行。

这样的小狗,可爱是可爱,但是摸摸别人家的就行。让闻明付出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去照顾,他实在有些为难。就光它身上那油光锃亮的毛发,都不知道耗费了多少时间。

“你说,把它身上那毛每天攒下来,半年是不是就能给它自己做个狗毛毯子了?”闻明忽然冒出来这么一句,把自己都逗笑了,“小狗盖着狗毛毯,哈哈哈哈哈哈哈。”

那可真是挺有意思的,指不定还能把毛毡手艺再发扬光大一下。

你说,要是专门有人接狗毛猫毛毯子定做,是不是也挺有市场的?总有些爱宠人士想要把宝贝的毛留下来,但却不知道怎么保存和处理的。帮他们打成毯子,说不准是条致富新路子。

打这种毛毯总比做棉花被工价高多了吧。

或许是因为天气炎热,也可能是闻明定位找准了。他们家这冰淇淋倒真是每天都卖得挺好,有一样爆款自然带动了其他产品销量。每天夜市没结束,他摊位上东西就卖得差不多了。

只是,每天他都会特意留点边角料下来等等冬瓜。要是冬瓜今天在这边散步,就给它加个餐。如果冬瓜不吃,就投喂附近流浪猫狗,总能把多余的那点儿原材料消耗掉。

不过今天好像有些不一样,闻明远远的看见冬瓜主人经过,竟然没带冬瓜。难道他主人真的打算吃独食?那回家冬瓜肯定要闹得天翻地覆,绝对会让他知道什么是小狗的愤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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