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迟野睡眠很不好。
要听摇篮曲才能勉勉强强睡着。
常常半夜用电话把我打起来给他唱歌。
勉强撑了几天,我实在是熬不住了。
“我给你录音,你晚上自己循环听好不好?”
迟野步伐一顿,不满地朝我皱眉。
“怎么,你很累?”
瞧瞧这说的是人话吗?
“大少爷,你不睡觉我还要睡觉呢!”
老天爷真的很不公平。
我不过陪着熬了几天夜,额头就冒出好几颗痘痘,眼下也一大片青黑。
而迟野这只夜猫子,皮肤却仍旧润泽如玉,山根的痣像一点墨迹,将整张脸衬得像张水墨画。
我嫉妒地咬碎了嘴里的棒棒糖。
迟野从我嘴里拔出糖棒,将我的脸掐得通红。
“让我听录音?我看你是想要我的命吧!”
他似乎真的在认真思索。
“啧,要不你搬来跟我一起住,每天晚上准时给我唱歌?听现场,说不定我立马就能睡着。”
“咳咳咳…”
棒棒糖碎渣滑进喉咙,我激动地咳了起来,紧紧抱住脖子,红着眼瞪他。
这是什么虎狼之词。
迟野嫌弃地看着我:
“你这么激动干嘛?我家有三层,还有好几个保姆,不用担心我对你做什么。”
他轻轻切了一声,“更何况,你这样的,我又不喜欢。”
可他说这句话时,耳根分明红透了。
多切面的白水晶耳钉闪着,让那抹红显得更鲜亮。
也渐渐传染到了我的脸上。
这人…
以后能不能先把耳朵藏起来再说话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