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舅舅您喝茶,请喝茶。”
急于补救,谢霁川端起桌上的茶水,递给了高爱国,表情谄媚,带着显而易见的讨好和歉意。
高爱国面上不显,心中却好笑不已。
他自然不会真与小辈计较,但为了表示高家女儿不是那么容易娶的,便端着架子,将头偏到一边,傲娇的说道∶
“错了,你该叫我高叔叔。”
谢霁川顿时急了,额头冒出冷汗。
生怕未来媳妇被自己今天一番话给折腾没了,他想了想,凑过去悄悄说道:
“舅舅,你不是一直眼馋我爸当年收缴的那把枪吗?回头,我给你弄来。
还有我爸还珍藏了一瓶好酒,就藏在柜子里,宝贝的不得了,回头我也孝敬给舅舅。”
高爱国有些心动,眼神赞许的看着谢霁川,好小子,孺子可教!
看到高爱国笑了,谢霁川心头的大石头终于放下。
哎呀,吓死他了,差一点,他就可能娶不到媳妇了。
至于他爹知道了会不会揍他?
为了帮儿子娶到儿媳,他老爹就算牺牲一点心头之好,也应该不会计较的不是?
以后,他会加倍孝敬他爹的。
听到谢霁川与高爱国的对话,林夕月没忍住闷笑出声。
谢霁川的性格,初接触时,给人的感觉是谦谦君子,还带着些许清冷淡漠。
等熟悉之后她才现,这就是个大男孩,有时还十分的幼稚和调皮。
这几日,胜利大队的田间地头,村民们都在议论着林家。
“你知道吗?咱村儿里的那个孤女,竟然是省城长家的孩子,她舅舅还是县里机械厂厂长。”
“咋不知道呢?那天阵仗可大了,那小轿车都开到林家门口了。”
“是啊,我亲眼看到了,那长家的,还带了好多礼物,整整装了半拉汽车。
唉!这林家丫头的命可真好。”
“可不是?听说,她还和谢知青在一起了。
以后呀,这林家丫头妥妥的就是城里人!”
众人的议论声落入许枫林耳中,让他心痛不已。
他和荣华富贵啊,真的是擦肩而过,只差一步。
如果自己在努力些,而不是急于和白寡妇在一起,是不是现在就等着进城享福了?
后悔和失落,像蚂蚁一样,啃食着他的内心。
许家人一人一根拐杖,全都在那里低头干活。
拐杖还是大队长同情他们,特意找人给他们做的。
毕竟只要人没死,哪怕是爬着,他们许家人也必须上工,不然,不挣粮食只吃村里的怎么行?
许母狠狠剐了白寡妇一眼,伸手在她身上重重拧了一下,恨声骂道∶
“看到没?人家是从村里奋斗到了城里。
你这个扫把星呢?却是从城里滚到了乡下。
为什么呢?因为你不守妇道,是个贝戋货。
以后好好伺候我们一家子,毕竟现在,只有我们许家肯收留你。
知道了吗?吱个声!”